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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2)》发布
文:郴州大天知识产权事务所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2/12/21 16:06:33  点击: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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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持编写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2)》,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12年12月19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2)》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报告》总结了2011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了政策建议。

  《报告》由国内“非遗”各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共同完成,既保证了《报告》的专业性、学术性,又凸显了学者在“非遗”保护方面的声音。著名杂技研究专家傅起凤、著名民间美术研究专家乔晓光、著名戏曲研究专家康保成、著名传统舞蹈研究专家康玉岩、著名中医研究专家柳长华、著名民俗学家刘晓春、蒋明智等,都亲自参与撰稿。“2011年年度热点”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立法》为题,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先生撰写。著名曲艺研究专家吴文科、著名传统工艺研究专家徐艺乙,为《报告》审稿把关。该《报告》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建设(培育)项目、中山大学985工程三期资助项目。

  在体例方面,本《报告》新增设了“中国与国际非遗保护”栏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咨询委员会委员邹启山先生执笔撰写《中国行动在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文,详细介绍了中国在国际“非遗”保护中的影响。此外,《大事记》分省、市、自治区分别予以记述,使读者对全国各省(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的非遗保护情况一目了然,而且资料的完备与准确程度都得到了保障。

  《报告》认为,2011年我国“非遗”有“三大成绩”和“四大问题”。保护工作最大的成绩,也就是亮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颁布并于2011年6月1日实施。《报告》指出,我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在全世界属于首例。《非遗法》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又是文化立法领域继《文物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这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对我国当前文化发展的具体响应,更使得“非遗”保护有法可依和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社会行为。《报告》指出,一个国家有意识地珍惜、保护其国民创造的历史文化形态,是一个国家走向成熟的标志,这也正是《非遗法》最为深远的意义所在。

  《报告》指出,2011年我国“非遗”保护取得的第二项成绩,是从制度层面为实现从“重申报”向“更重保护”的转化提供了保障。《报告》分析了我国“非遗”名录的公布情况,指出2011年新公布的项目在数量上大为减少,速度也明显放缓。2011年9月,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国家级名录项目的“退出机制”。从此,国家级名录项目将不再是“终身制”,“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将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这些现象表明,我国的“非遗”保护进入了“后申遗时期”,需要从盲目追求上名录、上项目,转向更加科学地评估“非遗”保护的效果和可持续性,即将“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从“重申报”转为“更重保护”。

  《报告》指出,“非遗”的数字化保护,是2011年第三个亮点。数字化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出现的一种全新的保护方式,它伴随着数字摄影、三维图像信息处理、虚拟现实等图像图形处理技术及多媒体与宽带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出现,强调借助数字化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全面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采集、管理、传播、服务等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不仅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得到了相对真实、完整的记录,并且在存储、后期加工和传播上也更为便捷。经过多年的尝试和积累,2011年我国有多项“非遗”的数字化保护项目取得初步成果,其中最突出的是文化部主持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一期)项目”获得验收。

  《报告》还分析了我国“非遗”保护存在的如下四大问题:

  第一,“重申报、轻保护”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不少地方的“非遗”保护打上了政绩、体制、功利主义和商业的印记。

  第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效果不明显。作为“整体性保护”理念下产生的11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新的一年中未见新的进展。“实验区”最终应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实验”的成功与否该如何检验?这些问题尚未得到科学解答和有效的解决。

  第三,“非遗”保护不均衡现象愈来愈突出。例如,在城市,如京剧、昆曲等,传承与保护状况越来越好,而在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一些剧种无人问津。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传统舞蹈、传统美术等类别的“非遗”项目中。

  第四,国家级名录中分类不确切、名实不符的情况困扰着保护工作,其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的“非遗”项目情况尤为严重。

  《报告》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如:从国家层面强化对名录项目的监管、提倡多元化申报和立项渠道、建议各级专家委员会走基层去了解立项依据、对于已经公布的国家级名录进行全面清理、尽快制定《非遗法》细则等。《报告》还特别指出,目前“非遗”保护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学术研究缺位或研究成果转化不畅有关。(记者 李瑞英)

责任编辑: dt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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