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16〕32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经科商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发明创造,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郴州市专利奖评奖办法》(郴政办发〔2014〕10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本年度郴州市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郴州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登陆郴州市科技局网站(www.czkj.gov.cn),下载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此次评奖的专利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且授权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曾获得湖南省专利奖、郴州市科学技术奖的专利不予申报。
二、申报程序
评奖申报统一由郴州市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县市区辖区范围内所属单位由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经科商局)统一推荐申报,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由园区管委会推荐申报,中省驻郴单位、高等院校、市直单位直接向奖励办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郴州市专利奖励的单位应向市科技局提交下列资料:
1、《郴州市专利奖申报表》;
2、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并签名;
3、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专利权有效证明材料;
4、该专利技术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税务、审计等机关,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值、营业额、利润、税收、许可收益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有效合同文本等;
5、同时报送电子件和纸件3份至市科技局503办公室。电子件报送至:czsipo@126.com。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0月14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贵
电 话:0735-2890361 13787350763
地 址:郴州市中行路11号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