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在中国文化中是宇宙、自然的意思,引申为客观规律、法规、规则。“大天”即以天为大,意为:敬畏自然,尊重客观规律,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知识产权是对人类智力成果的法律授权,是自然规律和法律规则的结合体,受客观规律和法律制度的规制。“大天”体现了知识产权及其代理工作的实质,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刘中杰副局长在郴州大天知识产权事务所成立典礼上揭示了“大天”的深意,他说:知识产权工作内容广袤无垠,前途远大无限,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同志要有“比天还大”的胸怀,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大力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工作;郴州大天知识产权事务所要有“气吞八荒、囊括宇宙”的雄心壮志,立足郴州,放眼世界,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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