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费方式:
1、 通过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缴费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
2、 通过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账 号:7111710182600166032
三、缴费查询
查询电话:010-62085566,62088166
【注意】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8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如:实用新型专利年费) |